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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香港城拔鸭王餐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庆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1MA4A7Q4K11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香港城西街52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首市监处罚〔2024〕280号
经查:2024年7月11日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的经营者孙庆(女、现年:39岁、身份证号码:421081198512030021,健康证明编号:20230302857,发证日期:2023年03月22日,有效期一年)现场不能出示有效的健康证明。2024年7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7月11日健康证明情况进行复查,该店的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的经营者孙庆现场仍不能出示有效的健康证明。截止案发,当事人仍不能出示健康证明。...[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之规定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此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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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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