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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城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小最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2MA13U1DG1W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南海子工业开发园区南海村东500米路东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1
(2022)内0202民初1554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内蒙古天城食品有限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2
2022-06-08
(2022)内0202民初1554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
内蒙古天城食品有限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29
2022-06-27
(2022)内0202民初1554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周**、湖北良品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东市监处罚﹝2025﹞332号
内蒙古辉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东河区南海子村工业开发园区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7月17日,内蒙古辉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包头市小丽花食品有限公司为其生产晟牧草原纯酸奶产品,委托期限自双方2025年7月17日签订“产品销售合同”之日起长期有效。2025年8月29日,内蒙古辉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包头市小丽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晟牧草原纯酸奶22盒,涉案晟牧草原纯酸奶使用的商品条码为内蒙古天城食品有限公司转让其使用的商品条码。当事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南海子工业开发园区南海村东500米路东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8月1日,当事人与内蒙古辉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转让合同,将商品条码(编号:6977459093058)转让给了内蒙古辉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当事人有股东2人,其中郭威80%,内蒙古辉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股东5人,其中郭威占股42%,此次商品条码转让方式为无偿转让。当事人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未使用过涉案商品条码。无违法所得。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
3000.00元
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东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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