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世元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027458940884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绿洲现代物流园恒滨建材市场B8栋1号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9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蔡**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2
2024-08-29
(2024)甘0702民初6882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程**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3
2024-08-27
(2024)甘07民终935号
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周**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6-12
(2024)甘07民终621号
合同纠纷上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农垦张掖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4-04
(2023)甘0702民初203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韩*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6
2023-03-10
(2022)甘0702民初9125号
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甘州区二轻工业联社
徐**,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7
2023-03-10
(2022)甘0702民初980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张**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8
2022-08-11
(2022)甘0702民初4457号
合同纠纷
甘肃农垦张掖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9
2022-08-10
(2022)甘0702民初4457号
合同纠纷
甘肃农垦张掖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10
2022-06-29
(2022)甘民再14号
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徐**
甘州区二轻工业联社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07
(2025)甘0702民初1053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蔡**
裁判文书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9-1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蔡**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3
2022-01-1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魏*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4
2021-05-18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魏*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19
2023-07-06
(2023)甘0702执394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李**、甘州区童曦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6-30
2023-05-16
(2023)甘0702民初289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60293.33元
民事案件
3
2023-06-30
2023-06-28
(2023)甘0702执1366号
追偿权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陈**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6-26
2023-06-17
(2023)甘0702执138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李**、甘州区童曦幼儿园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3-06-11
2023-05-18
(2022)甘0702民初980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5492.89元
民事案件
6
2023-05-11
2023-04-14
(2023)甘0702执138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周*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3-05-07
2023-04-14
(2023)甘0702民初203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3513.51元
民事案件
8
2023-04-18
2022-12-07
(2022)甘0702民初25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3134.00元
民事案件
9
2023-04-13
2023-02-06
(2022)甘0702执793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魏*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3-04-07
2023-03-21
(2022)甘0702执793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郭**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区住建罚决字﹝2025﹞第0039号
你公司擅自将阳光曦华源小区位于会所二层物业用房占用为开发公司办公场所并将一层北侧一间社区用房出租用于超市经营,该行为涉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7月31日立案调查。
当事人: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27458940884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绿洲现代物流园恒滨建材市场B8栋1号商铺法定代表人:徐世元职务: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机构类型:企业你公司擅自将阳光曦华源小区位于会所二层物业用房占用为开发公司办公场所并将一层北侧一间社区用房出租用于超市经营,该行为涉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7月31日立案调查。经查明,你公司自2021年5月开始擅自将阳光曦华源小区位于会所二层物业用房占用为开发公司办公场所并将一层北侧一间社区用房出租用于超市经营,该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的规定。经询问当事人后,表示对该违法行为认可,表明情况属实。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证据一:《甘州区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登记表》(甘房物审〔2017〕第46号);证据二:现场照片;证据三:当事人、阳光曦华源小区物业公司、超市经营人王克诚调查询问笔录;证据四:与承租人王兴花房屋租赁合同、与承租人王克诚房屋租赁合同。2025年9月1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甘区住建罚先告字〔2025〕第0039号),2025年9月23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甘区住建罚听告字〔2025〕第0039号),告知你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公司在2025年9月16日提出了书面陈述、申辩。本机关认为,你公司自2021年5月开始擅自将阳光曦华源小区位于会所二层物业用房占用为开发公司办公场所并将一层北侧一间社区用房出租用于超市经营,该行为事实确凿,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的规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应当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擅自处分行为尚未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陆万元整(60000.00元);2.责令十五日内向小区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移交非法占用、处分的物业用房、社区用房以及社区用房竣工验收备案后2021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租赁社区用房租金收益捌万贰仟壹佰肆拾捌元叁角贰分(82148.32元)。给业主造成的其他损失可由小区业主通过司法诉讼予以追偿。上述罚款,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甘肃省非税收入专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甘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高台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60000.00元
甘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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