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顺通出租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艾科拜尔·图尔贡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001MA77WK2F0H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博依萨克村拜希萨依路8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克阿图什交执运政(2025)0033号
2025年 7月 14日 17时 31 分许,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居来提·艾尼(执法证号:31090117010)、迪力夏提·阿吉(执法证号:31090117007)、米日班·吐尔地(执法证号:31090117009)前往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顺通出租车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并经当事人确认;,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提出陈述、申请回避等权利义务,当事人表示了解。经查发现:该公司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行为。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出租车总数 50辆,其中: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车辆 38辆,取得《道路运输证》的 38辆;共有出租汽车驾驶员 38名,其中: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 21名,注册从业资格证的 20名,存在聘用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现象、组织机构名单未更新、未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GPS 监控岗位(艾热木古丽·海如拉)未取得 GPS 监控专职人员证书、未落实岗前培训等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违法运输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综上所述:当事人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顺通出租车有限公司构成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提取询问笔录记录。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顺通出租车有限公司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8
2
新克阿图什交执运政(2025)0005号
2025年1月23日,有群众通过 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号:20250123141351168003)举报称: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顺通出租车有限公司的2辆出租汽车(新 PD25877、新PD28199),存在抢客现象,严重影响道路客运车辆正常营业。接到举报后,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木塔力甫·黑力力(执法证号:31090117021)和米日班·吐尔地(执法证号:31090117009)前往上阿图什镇就群众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新PD25877、新PD28199号出租汽车为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顺通出租车有限公司所属,新PD28199号出租汽车的驾驶员为买丁江·吐尔逊,新 PD25877号出租汽车的驾驶员为亚森·努尔,该2名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办理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进一步深入该2巡游出租汽车所属企业(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顺通出租车有限公司)进行核查,查到的 2辆出租汽车当天未参与经营活动,经执法人员耐心教育说服,该公司负责员艾科拜尔·图尔贡承认该公司一共有32辆出租车,均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的确是存在聘用未按规定办理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巡游出租汽车的情形。目前已聘用未按规定办理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人员10名(查到的 2辆出租汽车在里面)。综上所述:当事人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顺通出租车有限公司构成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提取询问笔录记录。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聘用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并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后再安排上岗的规定。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 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