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常国祥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81064269543L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浸圆路中南城A8幢08号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5
(2024)云0181民初4394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刘*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
安宁市人民法院
2
2022-05-11
(2022)云0181民初11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宁支公司,马**,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马**
安宁市人民法院
3
2022-05-11
(2022)云0181民初11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宁支公司,马**,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马**
安宁市人民法院
4
2021-12-16
(2021)云0181民初3445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
陈**,陈**
安宁市人民法院
5
2021-11-24
(2021)云0181民初4105号
合同纠纷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
顾**
安宁市人民法院
6
2020-12-23
(2020)云0627民初28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郎**
宋**,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镇雄县人民法院
7
2020-07-23
(2020)云0181民初1390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
昆明金栩帆经贸有限公司
安宁市人民法院
8
2020-06-23
(2020)云0181民初133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
安宁浩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
安宁市人民法院
9
2019-11-22
(2019)云0181民初2637号
劳动合同纠纷
许**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
安宁市人民法院
10
2019-06-14
(2019)云0181民初7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余*
田**,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安宁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9
2022-10-21
(2022)云01民辖终744号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刘*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22-04-11
2021-12-07
(2021)云0181民初4105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顾**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9560.76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15
2020-09-04
(2020)云0181民初133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与安宁浩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6994.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9-27
2020-07-03
(2020)云0181财保11号
其它类型纠纷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昆明金栩帆经贸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19-12-16
2019-11-22
(2019)云0181民初2637号
劳动合同纠纷
许**与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9-23
2019-09-20
(2019)云0181民初1560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与云南信达富士电梯制造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6-02
2017-10-26
(2017)云0181民初2036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杨**与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云南华云双益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7829.40元
民事案件
8
2018-06-12
2018-03-07
(2018)云01民终70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云南华云双益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37829.4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昆安交运管罚﹝2023﹞237号
2023年9月6日,分局收到《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同意阳宗海风景名胜区“4_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项的请示》及附件《阳宗海风景名胜区“4_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在2023年4月21日事故中,涉案企业安宁雄川物流有限公司构成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决定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
2023-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