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邵高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2MA7L8QMQ6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春秋村对面38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路政罚﹝2025﹞75129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4日12时07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630(下施线)新安江、马目方向K1+600检查时发现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389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1
2
杭路政罚﹝2025﹞7593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24日17时46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634(杨梅线)梅城、杨村桥方向K2+500检查时发现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93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0
3
杭路政罚﹝2025﹞7581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2日11时05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630(下施线)新安江、马目方向K1+600检查时发现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24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4
4
杭路政罚﹝2025﹞7577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12日12时48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建德、桐庐方向K330+800检查时发现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捌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捌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89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5
杭路政罚﹝2025﹞7566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6日07时19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建德、桐庐方向K330+800检查时发现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零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零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304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0
6
杭路政罚﹝2025﹞7564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2日07时35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建德、桐庐方向K330+800检查时发现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仟壹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仟壹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619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7
7
杭路政罚﹝2025﹞7558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31日06时46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建德、桐庐方向K330+800检查时发现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389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0
8
杭路政罚﹝2025﹞7543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31日08时38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630(下施线)新安江、马目方向K1+600检查时发现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速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324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