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蔡璐童鞋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4MACEF6A97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丽州商城二楼A05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3〕119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从从杭州**有限公司以每双160元的价格购进7双该童鞋,通过位于永康市东城街道丽州商城二楼A05号的店铺进行销售,以每双180元的价格销售了4双,2双被买样抽检,1双为抽检备样。上述童鞋,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抽样检验,其中“邻苯二甲酸酯”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日止,涉案货值货值为1260元,违法所得为,1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对销售不合格的童鞋的行为予以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不合格的童鞋1双。
二、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处以罚款人民币2020元,合计罚没2140元,上缴国库。
2020.00元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