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太丰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伟霖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24676514474J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安溪县凤城镇中山街55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1-27
(2015)安民初字第4369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安溪县鑫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谢**,福建太丰投资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安溪县人民法院
2
2015-09-12
(2015)安民初字第4369号
借款合同
安溪县鑫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谢**,福建太丰投资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安溪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1-16
2017-05-26
(2016)闽0524执1583号之三
不当得利纠纷
安溪县鑫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6-12-30
2016-06-17
(2016)闽0524执158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安溪县鑫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谢**、福建太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5-11-30
2015-11-30
(2015)安民初字第4369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安溪县鑫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谢**、福建太丰投资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6〕14-5号
安溪县凤城连芳棋牌室等172家企业连续2年(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元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