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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志豪家电城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建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26MA5LUYR97E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那坡县镇玉街115号(新华书店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那市监处罚〔2024〕9号
2023年10月12日,那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广西质量检验研究院的抽检人员那坡县志豪家电城进行监督抽检,并在现场依法对该家电城销售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商标:无,规格型号:JYT0.6,生产日期:2021-07,等级:合格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基数:6个,抽检数量为4个。 2023年12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Q23-T02307),检验结论为:依据《2023年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百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标志(标志或铭牌应包括的内容)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 35844-2018的求,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 2023年12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NO:Q23-T02307)送至那坡县志豪家电经营者刘建平并告知抽检结果,收到抽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后,当事人未申请复检,视为认可该检验结论。 2023年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那坡县志豪家电城进行现场检查,并扣押封存剩余2个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023年2月27日,对该家电城经营者刘建平进行询问调查,直至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石油液化气调压器相关合格、与进化票据。2023年3月7号调查终结。 经查明,2023年10月12日抽检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为该家电城在那坡县镇玉街115号(新华书店旁) 销售的产品。经抽样检验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构成了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
1.没收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个,没收违法所得40元。 2.罚款270元。 以上共计:310元。
270.00元
那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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