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惠民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恩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22MA4Q3PENXC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聚福家园13号、14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267号
现查明,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不合格老姜是2024年7月8日从永州市冷水滩区何翠玉蔬菜批发部购进的,进货时未履行查验义务。老姜的进货价为12元/kg,销售价为14元/kg,共进购了1件(19kg),货值金额为266元,因未销售,故无违法所得。
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5
2
东市监案处字〔2024〕216号
当事人自2018年11月13日起,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月1日)、《营业执照》,在东安县白牙市镇聚福家园13号、14号门面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预包装饮料酒零售、卷烟、雪茄烟经营活动,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有效的许可证手续,继续从事散装食品经营。据当事人陈述,其自2024年1月2日以来至案件调查时止,所经营的散装食品货值金额累计5000元。因当事人在经营中未建立进、销货台账,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4
3
东市监案处字[2023]224号
经查实,当事人销售的老姜是2023年6月16日从永州大市场C10栋115-118号秦斌华蔬菜批发部购进的,进货时未履行查验义务,共购进23.5kg,进价为20元/kg,售价为23.96元/kg,货值金额为470元,已销售10kg,获利39.6元。
1、没收违法所得39.6元;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