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互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康源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3MA732C487M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中天健广场第1幢1层10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烟处﹝2025﹞第47号
2025年11月04日20时25分我局专卖行政执法人员金涛(28010252019)、张海望(28010252021)、吴剑(28010252020)、汪刚(28010252014)、赵炯虎(28010252015)、徐莉(28010252005)、杨辉(28010252011)接投诉举报,会同公安人员依法对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中天健广场第一幢1层107号“甘肃互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履行告知义务并经店铺负责人马康源同意后,在其经营场所的背柜内当场查获:TATTOOCHERRY0.8条、TATTOOCHOCOLATE0.2条、CIGARONNEMAGNET0.3条、CIGARONNEROYALSLIMSXLFILTER1.5条、CIGARONNEMENTHOL0.3条、七匹狼(纯境)4条、黄鹤楼(寸金)专供出口1条、黄鹤楼(果韵)专供出口0.8条,共计8个品种8.9条卷烟。经调查,本局认为当事人马康源在持有我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该经营场所应当在甘肃省烟草公司兰州市公司购进卷烟,仍从其他渠道购进卷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在其经营场所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无标志的外国卷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构成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处以当事人马康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七匹狼(纯境)1个品种4条卷烟进货总额760.00元6%的罚款计45.60元的行政处罚(肆拾伍元陆角整),发还本案涉案物品;责令当事人马康源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黄鹤楼(寸金)专供出口1条、黄鹤楼(果韵)专供出口0.8条,共计2个品种1.8条非法生产的卷烟予以公开销毁(因质检已全部损耗);将涉案的TATTOOCHERRY0.8条、TATTOOCHOCOLATE0.2条、CIgaronneMAGNET0.3条、CIGARONNERoyalslimsXLFILTER1.5条、CIgaronneMENTHOL0.3条,共计5个品种3.1条无标志外国卷烟,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没收(因质检已全部损耗)。
45.60元
兰州市七里河区烟草专卖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