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固阳县白银洞机械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华高 | 注册资本:349.38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22114643696D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固阳县下湿壕镇前白菜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4-09-12
2014-09-12
(2014)固民初字第298号
劳动争议
孙**与内蒙古固阳县白银洞机械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固)应急罚﹝2024﹞矿1-126号
1.未执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①竖井梯子间底部缺少安全防护栏。②竖井梯子间和行人通风天井只有在底部有照明,井筒内缺少照明。③箕斗井安全防护栏高度低于1.5米。④井下水泵房地面未高出水泵房入口处巷道地板0.5米。⑤1672m中段车场避灾系统图中缺少平面图。⑥1672m部分停用巷道未进行封闭、有一处废弃巷道采用栅栏封闭;已封闭巷道的密闭未按规程规定留设泄水装置和观察孔。⑦1672m中段运输巷道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和风速传感器,检测日期为2019年10月。⑧井下分岔口和工作面附近缺少避灾线路指示牌。⑨井下无轨运输巷道未设置消火栓<除车场附近设置两个消火栓外>,遮台铲车上的灭火器未固定安放);2.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①主通风机未配备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工具。②+1672m运输巷道有一人员定位分站未显示下井人员信息。③+1672m中段采场附近未设置通讯电话。④该矿放矿溜井上部电话为单回路。⑤检查时,运输大巷的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断线故障。⑥人员定位系统未设置“求救信息报警”选项,设置后试验人员定位卡求救报警,人员定位系统不能发出声光报警提示);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矿井2024年6月15日做全矿井反风试验,反风试验报告无参加人员签字,查验报告所列参加矿井反风的井下测试人员应有8人入井,查人员定位系统,只有1人入井;查反风时间段主通风机运行记录,主通风机一直处于正常运行,超过1年未进行反风试验)。4.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该矿VII号回风井的主通风机标识牌板字迹模糊不清,未安设警示牌板);5.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①该矿井下运输巷道多处顶部浮石较多,未及时处理,装矿进路口支护已损坏未及时维修,装矿进路部分地段顶板岩石较破碎未及时处理;该矿大巷锚喷的支护部分损坏,支护厚度不满足规程要求;井下运输巷道有一处进行锚网支护。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喷砼支护,支护方式与设计不符。②Ⅶ号回风斜井井口处于风井工业广场最低处,无防排洪沟渠;Ⅷ号井处于两个山岗的低洼处,未设置防排洪沟渠。③Ⅶ号竖井井口50m内设置的金属加工场地未配备消防设施;Ⅷ号竖井绞车房后面存放备用油脂,无遮挡设施,无标牌,未配置消防设施。④井下一处破碎带巷道采用钢梁支护,两帮充填不实);6.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矿井编制的顶板冒顶、片帮专项应急预案未赋予调度员、安检员、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等人员现场紧急撤人的权力);7.未履行企业领导带班下井规定(领导带班统计与实际不符,提供的8月份的领导带班计划及统计表中显示,7月主要领导带班10个,但7月份停产放假并未执行带班计划);8.主要负责人王华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①该矿井下运输巷道多处顶部浮石较多,未及时处理,装矿进路口支护已损坏未及时维修,装矿进路部分地段顶板岩石较破碎未及时处理;该矿大巷锚喷的支护部分损坏,支护厚度不满足规程要求;井下运输巷道有一处进行锚网支护。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喷砼支护,支护方式与设计不符。②主通风机未配备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工具。③Ⅶ号回风斜井井口处于风井工业广场最低处,无防排洪沟渠;Ⅷ号井处于两个山岗的低洼处,未设置防排洪沟渠。④Ⅶ号竖井井口50m内设置的金属加工场地未配备消防设施;Ⅷ号竖井绞车房后面存放备用油脂,无遮挡设施,无标牌,未配置消防设施。⑤矿井2024年6月15日做全矿井反风试验,反风试验报告无参加人员签字,查验报告所列参加矿井反风的井下测试人员应有8人入井,查人员定位系统,只有1人入井;查反风时间段主通风机运行记录,主通风机一直处于正常运行,超过1年未进行反风试验。⑥矿井主要负责人王华高在2024年月度隐患排查管理台账、领导带班记录和图纸中的签字笔迹均不一致)。
给予处人民币193000(拾玖万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93000.00元
固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4-09-20
2
(固)应急罚﹝2024﹞矿互1-82号
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1.矿山井下运输方式与设计不一致,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2.库房内木材、废弃电缆堆放混乱,缺少防火措施)。
给予人民币20000(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固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4-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