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镇江市京口象山青青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倩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321102MA1UJKAY69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镇江市象山乡花山湾四组(花山湾路16号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京市监处罚〔2023〕112号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因本案涉案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较小、数量较少,危害后果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参照《镇江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及其附件的相关规定,根据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没收依法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农夫山泉力量帝维他命水”等13瓶饮料,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3,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元
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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