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瞧享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斌斌 | 注册资本:103.1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3MA9K45C89A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8号12号楼1单元8层8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郑市监处罚〔2026〕17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1年8月22日,现持有商标“瞧享”、“瞧享美学”、“瞧享轻奢”,主要经营美甲美睫相关业务。当事人运营模式为通过电话推销等模式吸引客户了解其美睫美甲业务,有意向的客户会到当事人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若满意即可与当事人进行加盟签约,签约完成后当事人会对加盟客户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客户门店需悬挂“瞧享”商标,加盟客户开始运营后当事人会协助其在抖音美团等平台上架门店并提供后续运营管理服务。当事人经营模式符合商业特许经营模式。当事人自2024年5月29日郑州市中原区瞧享美甲店经营者由刘斌斌变更为孙业绿后当事人便不再满足“两店一年”的条件。当事人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不满足两店一年的行为,涉嫌构成违规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由于商务执法领域没有关于商业特许经营违法所得认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考虑到企业经营利润应当合理减去必要成本支出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因素,当事人所收取加盟费在减去必要支出后无结余,认定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