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琴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詹中国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597191347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仙桃市宏达路调味品批发市场3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34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从仙桃市新农贸市场路边摆摊的摊贩处以8.5元/斤的价格购进了10斤散装干辣椒段,共付购货款85元,当事人将该批次干辣椒段以13元/斤的价格销售了10斤,其中抽样检测用1.2Kg(抽样单位以13元/斤的价格购买)。2026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仙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也到达现场对当事人经营的干辣椒段进行抽检,2026年3月19日,我局收到仙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为(No.2026JSP4012)的检验报告,该报告具体信息为检验食品名称:散装辣椒段,购进日期:2025年07月08日,抽样日期:2026年03月12日,样品数量:1.2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检验,检验结论不合格。截止2026年3月19日,该批干辣椒段已销售完毕,共获销售款130元,获利45元。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进的上述批次干辣椒段的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当事人虽建立了销售记录台账,但因销售时间较长,无法召回上述已售出的干辣椒段,这批干辣椒段量较少,且销售较快,当事人销售该批次辣椒除去购货款基本无其他成本,因此计算得出违法所得为4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干辣椒段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当事人销售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干辣椒段的违法所得45元;2、对当事人销售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干辣椒段的行为,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以上罚没款合计3045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