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志宏 | 注册资本:42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5MA60GGLN06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云阳县人和街道莲花社区6组云莲路17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消行罚决字﹝2026﹞第0038号
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
2026年5月28日,云阳县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云阳县人和街道莲花社区6组云莲路173号的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卢志宏,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人和街道莲花社区6组云莲路173号,使用名称:明慷精神病医院)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火栓泵控制柜内未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结合《重庆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序号3之规定,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情节,按轻微量罚幅度进行处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6〕第YU020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云消限字〔2026〕第YU0056号)、询问笔录(李成富、黄大柱)、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云阳县消防救局
2026-08-02
2
渝云阳市监处罚〔2026〕416号
经查, 当事人于2019年8月6日登记成立,经营范围:医疗服务。当事人取得有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重庆市云阳县人和街道莲花社区6组从事精神病等医疗服务。当事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如下违规收费行为。
? ?根据渝价〔2004〕143号文件,内生肌酐清除率试验含两次肌酐测定,其收费按次计数,当事人存在对部分患者提供肝功4项检查时,对计算值内生肌酐清除率试验收取“内生肌酐清除率试验”费用并办理医保基金结算,共计违规收取该费用309次,收费4231元,其中除医保外多收费1324.38元,故违法所得为1324.38元。
? ?另据云阳县医疗保障局移送的案源线索,该局于2025年7月28日对当事人违法报销医保基金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云阳医保处罚字〔2025〕第104号)。
? ?2026年6月3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云市监责退字〔2026〕123号),责令当事人退还向患者多收价款。由于涉及时间跨度较长,部分患者路途较远或涉及金额较少,没有患者或家属前来退款,至2026年7月7日,退款额为零。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肆元叁角捌分(¥1,324.38)。
0.00元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3
云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4号
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备电故障;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泵、未设置屋顶水箱、通向室外楼梯的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一层内走道自然排烟面积不足
2024年12月28日,云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云阳县人和街道莲花社区6组的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该单位违反《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备电故障,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泵、未设置屋顶水箱、通向室外楼梯的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一层内走道自然排烟面积不足,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YU113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云消限字〔2024〕第YU0307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陆佰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6200.00元
云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3-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