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乾宗火锅调味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小洪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8MA5UT4L060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一支路1号厂房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23
(2023)渝0103民初6901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
重庆乾宗火锅调味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
2022-10-17
(2022)渝0112民初304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乾宗火锅调味品有限公司
黄**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南岸市监处罚〔2026〕1072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取得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生产、销售调味品的资格。
? ? 涉案产品系长沙市雨花区祥娅商贸行委托当事人生产。涉案产品全称为“临江门天桥微辣重庆火锅底料”(社区牛油火锅店味道);规格500克/袋;生产日期2026年1月25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为重庆乾宗火锅调味品有限公司;委托商为雨花区祥娅商贸行。涉案产品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项目每100克含量及部分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标注正确,而脂肪、钠的核心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标注错误。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附录A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及其使用方法计算,涉案产品脂肪、钠等核心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分别应为116%和261%,而涉案产品实际标注的脂肪、钠的百分比分别为11.6%和26.1%。检查发现,涉案产品标注错误系当事人打码员张小琴操作失误所致。经检查当事人留样间留存的其他生产日期的同类产品,其营养成分表中脂肪、钠等核心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均分别为正确的标注值116%和261%,其涉案产品客观上存在标签虚假标注的行为。
? ? 涉案产品属于订单式生产,共计生产7件(规格30袋/件×500克/袋)计210袋,成本单价12.29元/袋,成本合计2580.90元;销售单价13.50元/袋,销售金额2835.00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成本费用支出的相关证据,因此,违法所得按销售价2835.00元计算。
? ? 现场检查当日,当事人书面通知委托方长沙市雨花区祥娅商贸行对涉案产品进行召回,2026年2月8日,对方书面回复因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 ? 截至本案调查终结,未收到因产品不合格造成人身、财产、声誉受损的反映,也未收到其他不良反应报告,其社会影响较小。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捌佰叁拾伍元整(¥2,835.00)。
4000.00元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