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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顾松祥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667109506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浦工业园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04
(2023)浙0604民初2189号
合同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晨颢纺织品有限公司,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
2022-12-12
(2022)浙0604民初5862号
合同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依盛服饰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3
2022-11-21
(2022)浙0604民初66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苏*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4
2022-09-23
(2022)浙0604民初5862号
合同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依盛服饰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5
2021-05-25
(2021)浙0604民初2488号
加工合同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新旭服饰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1-10
(2022)浙0604民初5862号
加工合同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依盛服饰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
2022-09-29
合同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依盛服饰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3
2017-12-05
(2017)浙0604民初4956号
加工合同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4
2017-08-24
(2017)浙0604民初4956号
加工合同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27
2021-10-12
(2021)豫0821民初1476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林州市宇宙矿业有限公司、桑**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4-21
2021-12-07
(2021)豫08民终4157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林州市宇宙矿业有限公司、桑**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8-20
2019-06-21
(2017)浙0604执733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顺发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05-23
2019-04-12
(2019)浙0604执异19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顺发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8-06-06
2017-11-30
(2017)浙0604民初4956号
加工合同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陈**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588.70元
民事案件
6
2018-05-31
2017-11-30
(2017)浙0604民初4956号
加工合同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陈**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588.70元
民事案件
7
2016-12-16
2016-12-16
(2016)浙0604民初7121号
追偿权纠纷
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绍兴市上虞顺发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董**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40634.34元
民事案件
8
2016-07-19
2015-05-12
(2015)绍越执民字第670号
加工合同纠纷
上虞市董氏针织服饰有限公司与绍兴县陶堰洁诚针织服装厂加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5-10-20
2014-10-18
(2014)绍越执民字第2098号
加工合同纠纷
上虞市董氏针织服饰有限公司与绍兴市嘉悦服饰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5-10-20
2014-10-18
(2014)绍越执民字第2322号
加工合同纠纷
上虞市董氏针织服饰有限公司与绍兴市联寅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上虞应急罚决﹝2025﹞第000062号
当事人浙江董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浦工业园区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万贰仟元整(¥82,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万贰仟元整(¥82,000.00)
82000.00元
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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