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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沙井粮库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文钟堃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5198289064N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旱塘路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8-10
(2020)桂0105民初6067号
侵权责任纠纷
南宁市绿八桂复合肥厂
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沙井粮库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2
2021-04-11
(2020)桂0105民初606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南宁市绿八桂复合肥厂、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沙井粮库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186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粮罚字〔2023〕第1号
2023年5月20日,根据自治区检查组开展的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结果反馈,检查组于5月19日对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沙井粮库实物检查时发现,34号仓储备早籼稻谷蠹70头、扁谷盗70头,39号仓储备早籼稻谷蠹19头、扁谷盗60头。5月24日,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此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场核实34号仓目前储存市级储备粮杂优稻,2021年入库;39号仓目前储存兴宁区县级储备粮稻谷,2022年入库,两间仓库今年计划于库存检查以后再进行熏蒸杀虫,但期间气温升高未及时更改计划熏蒸杀虫,导致严重虫粮;检查当日2间仓库已正在熏蒸杀虫,无法进仓。按照《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标准,该企业未能严格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给予沙井粮库警告行政处罚;同时依规依纪要求企业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
-元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10-26
2
南粮当场罚字〔2023〕第1号
5月24日对沙井粮库就自治区检查组发现问题进行检查核实,该粮库42号仓储存的稻谷(1.52m3,不足1000千克)因管理不善导致惰性粉吸潮造成稻谷发霉。
当场作出警告处罚,并责令改正将发霉稻谷清理出库。
-元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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