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尖山区韩饰界饰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殷方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02MA1CN6YD43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五马路与三马路之间地下街B021-B02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罚〔2026〕51号
2025年10月1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举报,称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棒球主盟资产公司字母及图形商标“”“”专用权商品。
2025年10月1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正在销售的2个标有“”注册商标的帽子和2个标有“”注册商标的帽子,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我局依法对标有“”“”商标的4个帽子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下达了《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双市监执三强〔2025〕307号),财物清单(双市监执三物〔2025〕307号)。我局于2025年10月17日立案,2025年10月20日委托商标权利人辨认,2026年1月6日出具鉴定证明。2025年11月15日,经局领导审批,决定将上述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30日。当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双市监延强〔2025〕303号)及《财务清单》(双市监执三物〔2025〕307号),当事人现场签收。
2025年12月14日,经局领导审批,决定对上述行政强制措施予以解除。当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双市监解强〔2025〕301号),当事人现场签收。2025年10月20日, 我局通过微信电子送达的方式,委托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协助辨认,向其送达了《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辨认通知书》(双市监执三辨字〔2025〕08号)。2026年1月6日,我局收到鉴定证明,经权利人辨认当事人的2个标有“”注册商标的帽子和2个标有“”注册商标的帽子非棒球主盟资产公司授权生产的产品。经权利人辨认当事人的涉案商品非棒球主盟资产公司授权生产的产品。当事人于2025年10月份从哈尔滨透笼商场购进的涉案商品,当事人采用比价采购的方式,依据实际价格,选择低价店铺采购,具体店铺名称无法回忆。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交易,共支付购货款为162.00元。2025年10月10日当事人开始销售,涉案商品都未售出,违法经营额共计206.00元;
1、没收2个标有“”注册商标的帽子和2个标有“”注册商标的帽子侵权商品;2、处违法经营额一倍罚款206.00元。
206.00元
-
2026-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