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英山县鑫豪生活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良璧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4MA49YU1305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英山县孔家坊乡孔家坊街道2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英山市监处罚〔2024〕65号
2024年4月25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编号NO:FZZ20240303773、NO:FZZ20240303765的检验报告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抽样单编号:XBJ24421124566130571、XBJ24421124566130579)。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复检期限内未申请复检。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上述抽检批次的“香蕉、大葱”均已销售完毕。 当事人提供票据证明上述抽检的“香蕉”是在英山县兄弟水果店购进的,香蕉购进1件共18斤,进货价45元/件,折合2.5元/斤,销售单价3元/斤,已全部售完,货值金额54元;“大葱”是在英山县洪广农贸市场郑红丽处购进的,大葱购进9斤,进货价3.5元/斤,销售单价3.9元/斤,已全部售完,货值金额35.1元,违法所得共计89.1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局决定对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残留超过食标准限量的食品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89.10元; 2、处以12000.00元的罚款。罚没款合计12089.10元。上缴国库。
12000.00元
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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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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