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花王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海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2B86916Y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598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当事人在公司官网内对公司作“......行业之先锋”的宣传;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太阳能热水器未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当事人生产、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罚款人民币10000元。当事人在公司官网内对公司作“......行业之先锋”的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因当事人违法情节轻微,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太阳能热水器未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责令改正。综上,决定作出处理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