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东山萤石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海建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2923747904307E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团结小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4
2022-08-25
(2022)甘0302执313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李**、武威中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5-03-01
2025-02-27
(2024)新0105执5738号
借款合同纠纷
新疆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鄯善浙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11-21
2022-09-07
(2022)甘0302执1009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朱*、武威中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11-18
2022-09-07
(2022)甘0302执2073号
借款合同纠纷
朱**、武威中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额)应急罚﹝2025﹞6号
经现场核查确认,该采矿项目存在两项重大事故隐患:一是井上井下对照图与矿山实际现状严重不符,依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第一章第四项第3条规定,该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是935中段井下作业区域一氧化碳浓度超出国家标准,且存在通风不良问题,依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第一章第二十项第4条规定,该情形同样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整(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额济纳旗应急管理局
2025-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