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东衡孟頫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戴永文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21147091509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德清县洛舍镇东衡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市监处罚﹝2025﹞446号
主要违法事实: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SPA202500063),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糟烧王(4.5L/桶,42%vol,2023-06-17)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以合格品销售上述批次酒精度不合格糟烧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2.罚款人民币2640元(货值金额的2倍),罚没款合计2840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以合格品销售上述批次酒精度不合格糟烧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2.罚款人民币2640元(货值金额的2倍),罚没款合计2840元,上缴国库。
2640.00元
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