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盛世水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奎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MA05MW0T6H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纬路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丽执﹝2023﹞10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4日从经销商天津河东区通易达百货商行购进10瓶标有“CHARACTER”的爽肤水用于洗浴服务经营活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一款,上述产品为普通化妆品。经执法人员在国家药监局官网上查询,未找到“CHARACTER”爽肤水的备案记录。经询问,当事人承认经营了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未备案的化妆品当事人共购进10瓶,使用了5瓶,剩下5瓶,是免费供消费者使用,不特定消费者使用,在提供的服务中也无法剥离,无法计算获利情况。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构成要件。按进货价格计算,本案违法经营额160元。 另查,当事人所处经营场所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允许24小时营业。当事人不定期对男浴泡池进行清洁,不影响24小时营业,不存在欺诈行为。在当事人处现场未发现混放情况,举报的内容经核实,当事人店内冰箱除了饮料之外,是员工临时存放的个人物品,不是用于销售的产品。当事人经营中使用的一次性牙刷产品上虽然未标注厂名厂址,但是外包装箱上标注有委托加工商的厂名厂址。当事人经营中使用的一次性精品浴服,合格证标签上未标注厂名厂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已改正了上述行为。
1、没收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5瓶;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