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普定好又多购物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翁可辉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22MA6DJDK65J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城关镇中轴大道凯旋城凯旋广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市监处〔2024〕71号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9日从安顺开发区万骏鸿商贸有限公司9.9元的价格购进80箱(6瓶/箱)“欢乐家1.25L蓝彩椰子汁”(本案涉案产品名称)到店内以13.9元1瓶的价格进行销售,该批椰子汁内混杂有少量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虽然当事人已经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但是销售过程中未注意到涉案产品与正常产品的差异,导致涉案产品被销售。由于当事人不知道自己销售的产品存在问题,没有进行统计,所以至案发时止,本案涉案产品的销售数量仅能以投诉人购买到的1瓶计算,涉案产品的数量以投诉人购买的1瓶以及库存的8瓶计算。因此本案的货值金额为125.1元,违法所得为4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我局执法人员对贵州普定好又多购物有限公司检查时时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虚假标准生产日期的“欢乐家生榨椰汁”的事实。2.当事人店长李军红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欢乐家生榨椰汁”进行销售的事实。3.12345投诉举报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欢乐家生榨椰汁”并获得违法所得的事实。4.现场检查照片1份,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欢乐家生榨椰汁”的事实。5.贵州普定好又多购物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翁可辉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翁可辉全权委托李军红处理本案相关事宜的事实。6.《普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以及财物清单各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欢乐家生榨椰汁”进行扣押的事实。7.开发区万骏鸿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销售单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向开发区万骏鸿商贸有限公司采购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欢乐家生榨椰汁”,同时证实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制度。8.翁可辉、李军红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二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警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元
安顺市普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