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锋区霸海捷水产品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候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4MA1BA6675M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街道龙沙小区3号楼2单元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铁市监处罚[2023]37号
经查,2023年2月9日,当事人通过刘尧从北京一家供货商代购了27盒“五芳斋”粽子(刘尧是铁锋区四海霸皇食品经营部的经营者,是当事人的前夫),进货价格:40元/盒,销售价格:129元/盒。当事人购买上述粽子时未索要供货方资质和其他证明文件。截止2023年6月1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27盒“五芳斋”粽子摆放在店里销售。本案违法经营额3483.00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6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各1份,证明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内容的事实;
2、2023年6月13日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的《询问通知书》 1份,证明为查明案件事实,要求当事人接受询问及提供相关材料;
3、2023年6月2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制作笔录的时间、地方、及交代的违法事实;
4、2023年6月20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合法身份。
5、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齐铁市监强制[2023]20号)和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30020),证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粽子实施扣押依据和扣押购物的名称、规格、数量。
6、2023年6月13日,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志斌提供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生产厂家的主体资格;
7、2023年6月13日,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志斌提供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刘志斌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刘志斌的合法身份。
8、2023年6月13日,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志斌提供的标注了“五芳斋”商标注册证复印1份,证明“五芳斋”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9、2023年6月13日,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产品鉴别书和鉴定证明书,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10、2023年6月29日,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詹望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各1份,证明詹望的合法身份;
11、2023年6月13日,现场检查和涉案物品外包装及物品内容物照片,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警告#罚款0.3483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3483.00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