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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陶圩镇林姐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陆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81MABXEEC080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南宁横州市陶圩镇上塘村委上塘村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横市监处罚〔2024〕95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10月从陶圩和石塘的几家商店购进5种6条(10包/条)烟草制品,在其位于广西南宁横州市陶圩镇上塘村委上塘村9号铺面销售,具体的品种、购进数量、购进价、销售价、销售情况、利润如下: 1.玉溪(软)购进1条,购进价220元/条,销售价230元/条,已销售0.2条,利润2元; 2.真龙(软娇子)购进1条,购进价55元/条,销售价65元/条,已销售0.3条,利润3元; 3.真龙(轩云)购进2条,购进价150元/条,销售价160元/条,已销售1.2条,利润12元; 4.真龙(起源)购进1条,购进价240元/条,销售价250元/条,已销售0.6条,利润6元; 5.芙蓉王(硬)购进1条,购进价240元/条,销售价250元/条,已销售0.8条,利润8元; 至2023年11月16日被横州市烟草专卖局查获时止,当事人共销售出3.1条烟草制品,销售额为607.5元,利润为31元,被横州市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数量为2.9条价值507.5元。当事人的违法经营总额合计为1115元,违法所得共计31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三十一元(¥31.00); 二、处违法经营总额1115元20%的罚款计人民币二百二十三元(¥223.00)。 以上罚没款共计二百五十四元(¥254.00)。
223.0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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