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永胜 |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3007701572909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大亚湾大道226号德丰公馆26楼2603号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4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6-09
(2025)粤1391民初3292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广州市舒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亚湾粤银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4-02-21
(2024)粤1391民初685号
合同纠纷
邱**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3-11-07
(2023)粤1391民初4714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冯*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3-09-28
(2023)粤1391民初4714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冯*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3-08-01
(2023)粤1391民初210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中铭实业有限公司,朱**,惠州市同富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3-05-09
(2023)粤1391民初157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黄**,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黎*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3-01-04
(2022)粤1391民初5457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王**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9
2022-03-15
(2022)粤1391民初200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李**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10
2021-12-15
(2021)粤1391民初5085号
追偿权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贺*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4-02
(2025)粤1391民初26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卓丽;朱远勇
裁判文书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5-09-18
(2025)粤13民初10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惠州大亚湾伟创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中铭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朝辉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富美源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朱永胜;惠州市同富投资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6-04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惠州大亚湾伟创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中铭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朝辉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富美源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朱**,惠州市同富投资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4-22
(2025)粤1391民初3292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广州市舒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亚湾粤银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2-12-18
(2021)粤1391民初1174号
借款合同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华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郭**,惠州国能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市华昶投资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2-09-04
(2021)粤1391民初5085号
追偿权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贺*
裁判文书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2-03-24
(2022)粤1391民初2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蔡**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2-01-25
(2021)粤1391民初4813号
追偿权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周**,周*
裁判文书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9
2021-09-23
(2021)粤1391民初5085号
追偿权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贺*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10
2021-06-06
(2020)粤1391民初4584号
追偿权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09
2022-03-04
(2021)粤1391民初6822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麦**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7576.2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5-27
2022-01-19
(2022)粤1391民初200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010974.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5-19
2022-04-12
(2022)粤1391民初200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2-01-19
2021-12-31
(2020)粤1391执2480号之一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1-02
2019-10-08
(2019)粤1391执异35号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郭**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11-09
2019-03-14
(2019)粤1391民初720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1-09
2019-07-29
(2019)粤1391民初720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9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11-03
2021-08-09
(2021)粤1391执375号
追偿权纠纷
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贺*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10-13
2021-09-15
(2021)粤1391民初408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徐**、惠州大亚湾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98.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9-06
2021-02-26
(2020)粤0304民初5149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2778.8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惠税稽罚﹝2023﹞48号
1、股权转让情况 根据你(单位)提供的股权转让合同显示,原自然人股东刘某辉与你(单位)、惠州市金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墺公司”)存在关于惠州大亚湾朝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上述三方于2018年6月28日签订《项目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对价款总额4,800.00万元,约定将目标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你(单位)、目标公司的40%股权转让给金墺公司,并于2018年7月9日办理工商信息变更。根据你(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目标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616,030.25元。根据你(单位)提供的债权债务处置确认书、目标公司会计凭证、刘某辉资金支付情况显示,上述股权转让款4,800.00万元,包括刘某辉转让在目标公司取得惠州市大亚湾西区的5000.00平方米商业用地过程中,向目标公司投入资金或代目标公司支付款项所持有的债权共计10,601,000.00元。 2、资金收付情况 根据你(单位)提供的银行回单显示,你(单位)于2018年7月2日通过公司账户向金墺公司公司账户支付400,000.00元,附言:往来款;于2018年7月3日通过公司账户分5笔向刘某辉3个私人账户分别支付600,000.00元、23,400,000.00元、15,600,000.00元,附言:股权转让款或协议款;于2018年10月10日通过公司账户向刘某辉私人账户支付2,000,000.00元,附言: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公司账户向刘某辉私人账户支付2,173,204.74元,附言:股权转让款;于2018年7月6日通过公司账户向目标公司对公账户支付3,810,000.00元,附言:付金墺借款;于2019年3月19日通过公司账户(向目标公司对公账户支付16,795.26元,附言:社保。上述支付款项合计4,800.00万元。根据你(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你(单位)2018年7月2日,向金墺公司公司账户支付400,000.00元,其原因是根据与金墺公司的合作约定,由你(单位)负责资金的筹措支付,该笔款项已于2018年7月3日由金墺公司支付到原自然人股东刘某辉私人账户;2019年3月19日,向目标公司对公账户支付16,795.26元,主要用于目标公司转让后,应由原自然人股东刘某辉负担的刘某军的社保费用;2018年7月6日,向目标公司对公账户支付3,810,000.00元,主要用于清偿刘某辉以目标公司名义欠下的债务。 3、原自然人股东原始成本情况 根据你(单位)提供的原自然人股东刘某辉的验资报告显示,刘某辉2009年成立目标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已于2009年2月24日分两笔实缴转入目标公司对公账户。 4、纳税申报情况 经查询系统2018年度申报明细查询、入库明细显示,你(单位)于2018年7月19日代扣代缴上述股权转让业务所涉及个人所得税1,723,206.05元,计税依据:8,616,030.25元,代刘某辉申报缴纳印花税500.00元;你(单位)申报缴纳上述股权转让印花税300.00元,计税依据600,000.00元。(税收缴款书号码:(171)粤地现01281828、(171)粤地现01281829、(180)粤地证07304666)根据你(单位)提供的股权转让合同、清算报告、情况说明显示,由于办理代扣代缴业务人员非财税专业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错误,导致按照目标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616,030.25元作为股权转让收入,计算应代扣代缴原自然人股东刘某辉个人所得税,导致与实际股权转让对价款总额存在差异。同时你(单位)按照原自然人股东刘某辉实际出资1,000,000.00元为基础,以股权受让比例60%申报缴纳印花税,即你(单位)按照600,000.00元(计算:1,000,000.00×60%)为计税依据申报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股权转让对价款总额4,800.00万元为基础,印花税计税依据应为28,800,000.00元(计算:48,000,000.00×60%),两者存在差额28,200,000.00元(计算:28,800,000.00-600,000.00)。
对你(单位)应扣未扣税款处以50%的罚款1,665,538.19元(计算:3,331,076.37×50%)。
1665538.19元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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