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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源康医药有限公司增宏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付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8MACA92D568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葛根格日家园1号楼00单元01层1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梅市监处罚[2024]15号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日从齐齐哈尔盛世万达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奥美拉唑肠溶胶囊20瓶,产地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有随货同行单。2023年12月13日,我局对该药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5瓶,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系处方药,但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我局随即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齐梅市监责改〔2023〕1022号):立即改正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知书(齐梅市监当罚〔2023〕1022号):给予警告。2023年12月17日,我局复查该药店时,发现当事人又销售该药品1瓶,仍未凭处方销售。至案发时止,这批次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共计20瓶,已售出6瓶,销售价格1.5元/瓶,案值金额9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现场检查笔录2份,证明检查时间、地点、内容、方法、结果及违法活动有关的事实; 2. 询问笔录1份,证明被询问人的身份、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结果以及商品名称、数量、来源、销售价格的事实; 3. 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登记情况的事实; 4.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法当事人的个人基本情况的事实; 5、药品随货同行单复印件1份,证明进货渠道、时间、数量的事实; 6、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齐梅市监当罚〔2023〕1022号)原件1份、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通知书(齐梅市监责改〔2023〕1022号)原件1份;证明我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7、药品(奥美拉唑肠溶胶囊)销售票据复印件2份,证明销售药品的时间、数量、价格的事实; 8.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事实。
罚款0.07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750.00元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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