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家鑫生鲜果蔬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124MAC0PXWY79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文城名苑6号楼000119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孙吴市监处罚〔2026〕19号
2026年3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孙吴县家鑫生鲜果蔬超市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该店南侧货架第四层见:春旺海苔花生5盒,生产日期2024.08.02,保质期18个月;香酥蚕蛹1袋,生产日期2025.05.17,保质期8个月;中间展柜见肉松饼3袋,生产日期2025.05.21,保质期6个月;融茗堂金丝皇菊1盒,生产日期:2024.02.18,红枣片1盒;生产日期:2024.08.08,蒲公英茶1盒,生产日期:2024.03.18,保质期:12个月,上述食品均存在超过保质期限现象。
孙吴县家鑫生鲜果蔬超市(李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春旺海苔花生5盒;香酥蚕蛹1袋;肉松饼3袋;融茗堂金丝皇菊1盒;红枣片1盒;蒲公英茶1盒。
2.罚款人民币 3000元。
3000.00元
-
2026-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