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岳口镇朱记猪油饼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远高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6MA4CF5CE1J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天门市岳口镇建设北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3〕154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部于2017年办理了营业执照,2019年12月9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天门市岳口镇建北路从事猪油饼现场制售。经营期间当事人经营部雇佣了10名从业人员,其中从业人员魏可清于 2019年12月9日办理的健康证,现已过期。从业人员朱远高于2019年12月9日办理的健康证,现已过期。其他从业人员都没有办理健康证。当事人经营部经营期间没有建立进销货台账,也没有公示健康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当事人经营部于2023年1月31日收到了天市监责改[2023]21-13号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至今没有及时按照整改内容整改到位。从业人员仍没有办理有效的健康证明,也没有建立进销货台账,也没有公示健康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现已确认当事人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逾期未改正案的事实。
综上,当事人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违反《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和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壹万元(10000元)。
10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