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张掖市甘州区俊峰粮油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彩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02MA73FQXR6T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沙井镇街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区烟处﹝2024﹞第84号
2024年12月16日16时13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刘文俊(28075152009)、杨向宏(28075152008),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到达张掖市甘州区沙井镇农贸市场西侧第三间的“永峰超市”,向该店现场负责人贾永锋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在其目击下,依法对该店实施执法检查。随后,执法人员在该店背柜上查获兰州(硬珍品)9条,合计1个品种9条卷烟。上述卷烟兰州(硬珍品)玖条卷烟的激光喷码显示为JCYC620321103016等与该店持有的我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620702105428不一致。经进一步查验:该批卷烟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挤压、霉变,与真品卷烟对比无显著差异,初步辨识为真品卷烟。现场负责人贾永锋无法提供该批卷烟所在店铺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上述卷烟合法有效证明,涉嫌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鉴于上述涉案卷烟可能灭失,经请示主管局长批准,执法人员对涉案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甘区烟存通[2024]第0000154号),并将开具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红联)交予现场负责人贾永锋。
处以违法进货总额1620.00元7%的罚款,罚款金额113.40元(壹佰壹拾叁元肆角)。
113.40元
张掖市甘州区烟草专卖局
2025-01-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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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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