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志敏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4005518325919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淝水大道绿城*明月山南售楼部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09
(2022)皖0403民初304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安徽省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2
2022-05-09
(2022)皖0403民初304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安徽省宏伟建筑工程公司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3
2021-11-19
(2021)皖04民终2270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淮南屋托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9-22
(2021)皖04民初441号
合同纠纷
淮南志高动漫文化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7-28
(2021)皖0403民初4445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淮南屋托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6
2019-10-10
(2019)皖民初7号
合同纠纷
淮南市人民政府,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泰安志高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淮南神州欢乐园置业有限公司,淮南志高动漫文化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1-1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
仲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
淮南仲裁委员会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8
2021-11-24
(2021)皖04民终2270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淮南屋托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10-23
2021-09-13
(2021)皖0403民初4445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淮南屋托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762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18
2020-09-04
(2020)最高法民终775号
合同纠纷
淮南市人民政府、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18
2020-09-04
(2020)最高法民终775号
合同纠纷
淮南市人民政府、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17
2020-12-11
(2020)皖04民特26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01
2020-02-18
(2019)皖民初7号
合同纠纷
淮南市人民政府、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与泰安志高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225247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11-03
2018-12-28
(2018)皖民初39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与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0-11-03
2018-12-28
(2018)皖民初39号之一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淮南市国土资源局、淮南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3-26
2019-12-24
(2019)最高法民终711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3-26
2019-12-24
(2019)最高法民终711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淮高城罚决字﹝2024﹞第030801号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在长乐郡项目内存在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处以陆万元整的罚款
60000.00元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11-08
2
淮高城罚决字﹝2024﹞第030803-1号
淮南志高实业有限公司在长乐郡项目内将项目工程肢解发包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处以贰拾陆万叁仟伍佰捌拾玖元捌分的罚款
263589.08元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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