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星美之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103MACMDF1M7D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河东翠竹路北侧1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卫传罚﹝2026﹞003号
1、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该门诊部使用的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型号/规格:LX-B75L,产品编号:752201050)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灭菌,但2026年以来未进行生物监测。上述行为不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2016)4.4.2.3.1的规定。该门诊部灭菌物品未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包装上未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和灭菌日期等。现场检查该门诊部手术室的无菌物品存放间时发现,一把灭菌后待用的组织牵开器(失效日期:2026.10.1)和一把灭菌后待用的开口钳(失效日期:2026.9.24)包内未放置化学指示物,包装上仅标注失效日期。上述行为不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5.7.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2016)4.4.2.2.1的规定。该门诊部消毒供应室发放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现场抽查手术室的无菌物品存放间,一把灭菌后待用的组织牵开器和一把灭菌后待用的开口钳包外化学指示物均未变为黑色。上述行为不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2016)4.4.1.3的规定。2、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现场抽查该门诊部换药室一个拆线包,品名:拆线包,灭菌日期:2026.4.1,失效日期:2026.4.8,操作者:文艺蓉,包内一把剪刀关节处有污渍和锈迹。上述行为不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5.6.1的规定。
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