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45732593438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新区景泰路5号胜源滨河新城B2-506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8
(2025)内0291民初1696号
合同纠纷
王**
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7
(2025)内0291民初13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乔**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5-06-12
(2025)内0291民初1563号
合同纠纷
郭**
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5-05-21
(2025)内0291民初13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乔**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5-05-21
(2025)内0291民初13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云**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5-05-21
(2025)内0291民初13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宋**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5-05-21
(2025)内0291民初131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寇**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5-05-21
(2025)内0291民初131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付**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9
2025-05-15
(2025)内0291民初1247号
合同纠纷
史*
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10
2025-03-06
(2025)内0291民初18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6-26
合同纠纷
上海永大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
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胜威集团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8
2019-03-25
(2019)内0204民初722号
委托合同纠纷
赵**与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27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8-28
2019-06-20
(2019)内0204民初1831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与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734.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8-28
2019-06-20
(2019)内0204民初1833号
委托合同纠纷
赵**与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096.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8-16
2019-07-30
(2019)内0602执1185号
合同纠纷
上海永大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开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4号
现查明根据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内蒙古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群众反映胜源滨河新城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督办函》的要求,2023年3月23日,我大队监督员对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胜源滨河新城小区进行检查,随机抽查了四号楼3层的消火栓和地下车库消防设施,发现以下问题:1.四号楼3层的消火栓无水,2.地下车库喷淋无水。该物业公司管理的胜源滨河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为〔2023〕第0100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包开消限字〔2023〕第0026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对被授权委托人王兆田、见证人郝成龙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查明根据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内蒙古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群众反映胜源滨河新城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督办函》的要求,2023年3月23日,我大队监督员对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胜源滨河新城小区进行检查,随机抽查了四号楼3层的消火栓和地下车库消防设施,发现以下问题:1.四号楼3层的消火栓无水,2.地下车库喷淋无水。该物业公司管理的胜源滨河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为〔2023〕第0100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包开消限字〔2023〕第0026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对被授权委托人王兆田、见证人郝成龙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胜威建设集团胜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14001.00元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4-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