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蓝调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124MACHLDNR1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183号(松阳天元国际酒店综合楼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文综罚字〔2023〕007号
2023年8月24日1时15分,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纪鹏飞(11110821004)、金文珊(11110821001)到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东路183号(松阳县天元国际酒店综合楼一楼)的松阳县蓝调餐饮店,出示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告知权利义务,确认执法人员无需回避后开展检查。场所有《营业执照》,无《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法定代表人王军的陪同下开展检查,检查发现松阳县蓝调餐饮店内有名为“9999”的包厢,包厢中有歌曲点播系统,并且有酒水消费痕迹。执法人员随后查看了前台收银系统,发现“9999”包厢在2023年8月15日、16日、18日、19日、20日、21日、23日均有消费记录,该场所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外商投资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之规定。执法人员提取消费小票、拍摄照片固定为证据,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检查于2023年8月24日1点45分结束。现有《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证据》2组3张,《现场检查视频》1份,消费小票7张等材料在案。
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1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