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阿兴早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秋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29MA286EFX4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泰顺县柳峰乡柳泰路9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泰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285号
2023年09月25日下午16时30分许,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李长敏、苏珊珊2人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和来意并经当事人同意后,依法对其厨房内瓶装燃气进行检查,发现其厨房内有设置有2个灶台,正在使用2个瓶装燃气(15kg),但在燃气瓶周围未发现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进行现场确认,当事人表示予以承认并无异议,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固定证据,检查时林秋华一直在现场陪同检查,检查于2023年09月25日17时00分结束。2023年09月25日,经局机关批准,依法予以立案调查。2023年10月08日当事人到柳峰乡辐射点接受调查询问,执法办案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身份核实,确认当事人为该案违法行为主体并对违法事实的细节和经过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其经营的餐饮店存在涉嫌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违法事实,并在现场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上签字认可。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