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宝山镇鑫红喜果蔬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树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22MACB6X1N6L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宝山镇永祥家园西数第二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莫市监宝处罚〔2025〕2号
经查,当事人莫旗宝山镇鑫红喜果蔬超市于2025年9月16日从莫旗尼尔基镇葛老五干调冻货批发商店随货购进预包装食品海底捞川粉和海底捞宽粉各10袋进行销售,其中:海底捞川粉每袋进价3.00元,海底捞宽粉每袋进价3.50元,价值合计65.00元,可以提供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销售单据等材料,未明码标价,此行为被执法人员2025年9月25日的执法检查中发现。 截至被检查之日,经当事人口述,因进货时间短一时疏忽未对上述食品进行标价,经营期间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的规定,构成了经营食品未明码标价行为。
500.00元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知识产权局)
2025-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