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杨敏干鲜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4MA49UY0A0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欢乐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6〕41号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5年12月2日、12月3日向汉川市滨湖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了合计4袋双桥味精粉体这四袋味精包装袋上均有“油墨喷码:2025/09/06”内容。
当事人因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无法确认涉案产品双桥味精和超过保质期的亚一打撸味麻辣王固态复合调味料的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仅能提供涉案产品销售价格分别是双桥味精:25元/袋、亚一打撸味麻辣王固态复合调味料2元/袋。执法人员核算涉案物品的货值金额为177.00元(7袋×25元+1袋×2元),违法所得100.00(4袋×25元)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双桥味精和超过保质期的亚一打撸味麻辣王固态复合调味料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3袋双桥味精和1袋超过保质期的亚一打撸味麻辣王固态复合调味料;
2.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
3.罚款20000.00元。
二、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化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综上所述,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3袋双桥味精和1袋超过保质期的亚一打撸味麻辣王固态复合调味料;
3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
4罚款20000.00元。
20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