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小春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1MA28EFH11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八一南街天龙南国名城3幢302室(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3
(2026)浙0702民初221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市原素酒店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3-23
(2026)浙0702民初22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市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12-17
(2025)浙07民终651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杨**
金华市彭涛日用百货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8-04
(2025)浙0702民初377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金华市彭涛日用百货有限公司
杨**,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5
2025-05-30
(2025)浙07民终198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瞿**
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5-05-26
(2025)浙07民终198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瞿**
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5-02-10
(2024)浙0702民初683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瞿**
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8
2024-11-28
(2024)浙0702民初683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瞿**
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9
2024-10-31
(2024)浙0703民诉前调551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金华市彭涛日用百货有限公司
杨**,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10
2020-02-21
(2019)浙0702民初1019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秦**
童**,金华市家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11
2020-03-03
(2019)浙0702民初1019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秦**与童**、金华市家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5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8-08-05
2018-05-22
(2018)浙0703民初236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蒋**与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8-04
2018-05-25
(2018)浙0703民初263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张*与蒋**、金华市家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综执罚决字﹝2024﹞第001564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浙江**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江南街道****停车场西侧***号垃圾分类投放点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不利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清运与回收工作。行政处罚的种类: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行政处罚的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项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对当事人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小春)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1-23
2
金开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78号
2024年03月10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钻石轩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属于严重违法情形,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的处罚,行政处罚执行方式: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扫描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浙江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二维码直接缴款,或将罚款交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浙江鸣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的处罚
7000.00元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