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国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48TUYK1T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仙桃市笆篓湾村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3〕40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份在武汉汉正街以13元/件的价格购买标有“THE NORTH FACE”的外套服装裁片,当事人将裁片进行分解后,由厂内3名工人开始从事该外套的生产。2023年7月12日,我局接到商标注册人、代理维权人的现场举报后,在当事人生产场所查获已经生产的“”(THE NORTH FACE)商标标识外套337件,该外套均为拉链带帽款,在外套的反面肩部与胸部前后上方均为黑色面料,在其正面左上方绣有“”(THE NORTH FACE)字母及图案组合白色标识。
另查,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THE NORTH FACE APPAREL CORP.)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有“”字母、图形组合商标,《商标注册证》(第5357180号)、核定使用商品(第25类):“服装;上衣;防风衣;茄克(服装);茄克兜帽(服装);防风型服装”等内容,注册有效期自公元2009年08月21日,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9年08月20日;广州恒勤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为商标权利人被委托人,代表商标所有权人行使鉴定权力。2023年7月24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服装经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THE NORTH FACE APPAREL CORP.)代理人:广州恒勤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要求维权处理,并出具相关维权合法证明材料与被侵权产品对比图片和价格证明。当事人生产外套上使用的“”标识、与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THE NORTH FACE APPAREL CORP.)注册的“”标识一致。当事人口述上述侵权产品自行生产,属于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准备生产后在“拼多多”网商平台以22.8元/件的价格进行销售。总货值7683.6元。除去成本可获利1617.6元。当事人对认定违法经营额无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侵犯“THE NORTH FACE"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337件(绿色37件、白色97件、黑色203件);3、对当事人侵犯“THE NORTH FAC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处罚款15367.2元,上缴国库。
15367.2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9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