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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云峰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5MA0Y3W0449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公平路12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24
(2023)吉0191民初3010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高*
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2-02-23
(2021)吉0105民初550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孙**
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3
2021-12-02
(2021)吉01民终4895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郑**
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10-20
(2021)吉01民终554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长春领航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
杨**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5-07
(2020)吉0105民初232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x**
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6
2021-04-21
(2020)吉0105民初232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
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7
2021-04-07
(2020)吉0105民初46号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8
2021-04-07
(2020)吉0105民初46号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
杨**
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9
2021-01-25
(2020)吉0105民初4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杨**
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10
2021-01-18
(2021)吉0105民初85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
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05
2024-03-08
(2023)吉0284民初77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门*、景*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2988.59元
民事案件
2
2023-02-07
2022-11-25
(2021)吉0105民初550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孙**、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39041.22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20
2022-05-30
(2022)吉0105执784号之一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郑**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1-19
2021-12-20
(2021)吉01民终4895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郑**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257776.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12-22
2021-11-01
(2021)吉01民终554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长春领航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9-30
2021-08-27
(2021)吉0105民初311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与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9-07
2021-07-30
(2021)吉0105民初85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与长春领航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7666.38元
民事案件
8
2021-07-23
2021-06-16
(2020)吉0105民初4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杨**与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6-18
2021-05-25
(2020)吉0105民初232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与郑**、王**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5999.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12-05
2019-11-06
(2019)吉01民终368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与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二处罚﹝2024﹞203号
经查,举报人使用的中药粉为院内加工,由该院副主任医师司凤琴通过对患者诊疗开具处方,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中药饮片加工成粉剂使用。8月28日,司凤琴医师为患者开完处方后,药房主任葛彦强发现院内中药饮片缺货,于是联系采购员王健进货。由于患者居住不在本市,需要当日将药品取回,通过药品批发企业购进时间仓促,王健就按照处方中需要的数量从宽城区“长春市千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电话:13944094099)购买涉案中药饮片,处方中涉及瓜蒌等共24种中药饮片,院内现存远志(批号:13924002)、菖蒲(批号:C144240201)、柴胡(批号:C518231101)三种,均由吉林省鹤年堂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7日,现场提供了随货同行单、产品检验报告及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其余21种中药饮片均在长春市千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购进,购买金额为1060.6元。王健购进中药饮片后交给药房主任葛彦强,葛彦强使用涉案中药饮片依据司凤琴医生的处方加工成中药粉,分别销售治疗冠心病中药粉6副、490.00元\/副,共计2940.00元;销售治疗甲状腺结节中药粉8副、260.00元\/副,共计2080.00元;销售合计5020.00元。当事人于9月10日联系患者进行退款,截至案件调查终结之日,共退款三笔,退款金额1240.00元。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查阅当事人2024年5月至7月购进药品记录,当事人均能提供随货同行单、成品检验报告及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综上,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后打磨成中药粉销售,货值金额5020.00元,违法所得3780.00元。2024年9月9日,执法人员到长春市千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核实,该店负责人许梦宇提供了销售给当事人的21种中药饮片的随货同行单、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及成品检验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综上所述,对于当事人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建议处罚如下:1、没收中药饮片3袋(详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长市监二清单〔2024〕203号));2、没收违法所得3780.00元;3、罚款30000.00元;罚没款共计33780.00元。
30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5-08-27
2
长医保罚字﹝2024﹞24号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款1134.77元
1134.77元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4-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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