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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屠文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741119228W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石桥镇象鼻岭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08
(2022)黔0281民初419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石**
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
盘州市人民法院
2
2022-03-25
(2022)黔0281民初1869号
劳动争议
杨**
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
盘州市人民法院
3
2021-11-03
(2021)黔0281民初9581号
劳动争议
张**
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
盘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1
2020-04-28
(2020)黔0222民初9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张**等与高**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2736.8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5-05
2021-04-13
(2020)黔02民终19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张**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能﹞煤安罚﹝2025﹞86号
2025年11月2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执法一处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老洼地煤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矿安监黔煤执一告〔2025〕133号),并抄送我局,内容为:“矿长、总工程师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弄虚作假”。因以上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七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执法一处拟对其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整顿内容:思想认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瓦斯治理等)的行政处罚。2025年12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执法一处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矿安监黔煤执一罚〔2025〕133号)抄送我局。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暂扣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老洼地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494〕}。
暂扣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老洼地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494〕}。
-元
贵州省能源局
2025-12-30
2
矿安监黔煤执一罚﹝2025﹞133号
矿长、总工程师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弄虚作假。矿井开采的3#煤层为突出煤层,布置在3#煤层的110311运输巷反掘工作面采用110311瓦斯治理巷穿层预抽的区域防突措施,查阅《110311运输巷(反掘)掘进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报告(里程:K0+0m~K0+210m)》,计算残余瓦斯含量引用的该评价单元1-6份瓦斯抽放月报累计抽放瓦斯量为144546m3,原始瓦斯含量为华北科技学院2020年5月在标高+1688m以上测定的8.78m3/t,评价煤量为49726.11t,计算抽放量为2.91m3/t、残余瓦斯含量为5.87m3/t。通过调取安全监控系统该评价单元1-6月份瓦斯抽放月报,实际瓦斯抽放量仅为88449m3,110311运输巷最低布置标高为+1575m(低于参数测定的标高113m,未重新开展瓦斯参数测定),根据瓦斯含量梯度计算,原始瓦斯含量达到10.2m3/t,实际计算瓦斯抽放量应为1.78m3/t,计算残余瓦斯含量应为8.24m3/t,未达到消突评价条件。查阅110311瓦斯治理巷穿层钻孔竣工图和钻孔原始小票,因钻孔见止煤情况偏差及不能控制巷道两帮15米范围,钻孔竣工图未按实际施工情况绘制,不能指导消突评价。消突评价计算采用的瓦斯抽放量为虚假数据,钻孔竣工图为虚假绘制,采用的原始瓦斯含量不符合要求,该工作面已施工110m。
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75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12-09
3
矿安监黔煤执一罚﹝2025﹞135号
1.210101回风反掘工作面第一部与第二部带式输送机搭接处,未按照规定安设堆煤保护装置,现场测试堆煤保护装置失效;2.21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第三部带式输送机位于18°的倾斜井巷中,96-108#H架段未设置防护网;3.110311运输巷反掘工作面安设的单轨吊车轨道末端,未按照设计要求安设阻车器;4.现场检查时,110311回风巷第3个排水点1名工人正在处理潜水泵,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未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5.北翼运输斜井架空乘人装置第49-52#架急停保护拉线位置过高,人员正常乘坐状态下不能拉到急停拉线;6.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查维修。2025年11月4日、6日现场检查时发现,(1)110308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一部带式输送机自动洒水装置测试失效;(2)110308采煤工作面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均超期使用,温度传感器检测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7月17日,一氧化碳传感器检测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8月13日;(3)110308采煤工作面第78#综采液压支架护帮板损坏未及时维修;(4)21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第三部带式输送机部分地段底托辊被矸石卡死,摩擦底皮带,如107#H架处;(5)1670运输大巷安设的带式输送机皮带跑偏,现场实测面皮带跑偏15-20cm;(6)210101回风巷反掘工作面第二部刮板运输机安设不平直;(7)110311回风巷带式输送机机尾段皮带跑偏,中段多处底皮带与底部积存浮煤、杂物摩擦运行,多个底托辊被底部浮煤包裹、卡滞运行;7.210101回风巷反掘工作面1#钻场处,作业人员需跨越带式输送机检测钻场内钻孔瓦斯浓度,设置的行人过桥被风筒完全遮挡,人员不能通过;8.21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安设的压风自救装置距迎头60m;9.布置在3#突出煤层的11031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小于10m,实测为6m;10.抽采管路附属装置及设施布置不规范。110311瓦斯治理巷第54、35节风筒位置,瓦斯抽采管路处于低洼点,未安设放水器;11.21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2103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带式输送机道未安设逆向隔断装置;12.110308采煤工作面第45-54#液压支架段遇落差3.2m断层,煤矿未制定过该断层的安全技术措施;13.110308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未按《110308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矿压监测,上出口往外30m段顶板破碎,多处撕网形成网兜;14.矿井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检查时正在施工110103工作面回风巷、110311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210101工作面回风巷、210301工作面回风巷,未按规定编制110103工作面、110301工作面、210101工作面、210301工作面设计;15.《110308综采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内容不完善,未对采煤工作面及周边地质构造情况进行描述,且报告未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检等有关单位审批;16.从业人员违章作业。抽查煤矿安全视频监控,(1)2025年11月3日零点班、八点班、四点班未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检身制度,检身工未对入井作业人员进行检身工作;(2)2025年11月1日22时40分,210101回风巷反掘工作面进尺结束后,掘进机司机在未“敲帮问顶”、未升起机载临时支护情况下,进入空顶区域验收进尺;22时54分,机载临时支护只打开一半,支护未接顶状况下,2名作业人员进入空顶区域连接网片,不符合作业规程“利用机载临时支护挂网”的规定。
对煤矿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
34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12-08
4
黔﹝能﹞煤安罚﹝2025﹞38号
2025年6月18-19日,盘州市能源局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开展检查,发现存在“110311运输(反掘)工作面第五部带式输送机堆煤保护装置(产品型号GUJ30)进行试验,运行状态下推动堆煤触杆偏离正常位置32°时,带式输送机未中止运行,带式输送机堆煤保护装置失效。”的问题,以上行为违反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八)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七)项的规定。2025年6月19日盘州市能源局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黔(盘州)煤安告〔2025〕824号),6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产整顿5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黔(金沙)煤安告〔2025〕47号),并抄送我局,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暂扣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080〕}。
暂扣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080〕}
-元
贵州省能源局
2025-07-03
5
黔﹝盘州﹞煤安罚﹝2024﹞1398号
2024年12月5日至7日,盘州市能源局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1.110308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沿F106断层边沿掘进,未编制专项风险辨识评估报告。2.110308回风巷第四部带式输送机施钻作业处行人需跨越带式输送机进行作业、110308运输巷第13#钻场处人员进入钻场需跨越带式输送机,未设过桥。3.110308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现遇地质构造,第十四循环前探钻孔未探明前方地质构造情况。4.煤矿违反操作规程规定作业:2024年12月5日四点班检查时,110308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沿F106断层边沿掘进,当班循环进尺2.2m,但《110308回风巷过断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的循环进尺为1.1m。
1.责令限5日内改正,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的行政处罚。2.责令限3日内改正,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3.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的行政处罚。4.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的行政处罚。
108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4-12-19
6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138号
1.未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2.抽查煤矿监控视频,2024年11月10日5时50分,2101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使用综掘机掘进,综掘机停止工作时,未将切割头落地;3.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正常和唯一性的功能。现场试验,副斜井井口安设的闸机不能检测多带标识卡的异常情况;4.未按要求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跳闸试验。现场检查101行人下山照明综保漏电保护试验记录,2024年11月22日-26日未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试验;5.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10309运输巷三部带式输送机中部转载处,底皮带滚筒被浮煤包裹,未及时清理;6.煤矿未按井巷维修制度对井巷进行维修。110309采面上出口往外20m段顶板来压、巷道变形,瓦斯管受超前液压支架挤压,巷道未及时维修;7.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1)110308切眼掘进工作面3颗锚索外露长度大于作业规程150-250mm,实测350mm;现场检查时,放炮后临时支护只打设了一颗液压单体支柱,低于《110308切眼综掘改炮掘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3棵;K0+0m-K0+15m段右帮片帮、锚杆托盘未紧贴岩面。(2)110308回风巷迎头右帮8颗锚杆托盘未紧贴岩面。(3)110309采面第87#、122#液压支架护帮板未伸出护住煤壁;87-88#、122-123#液压支架之间的错茬超过支架侧护板的三分之二;运输巷超前支护段打设的托棚,未接顶;上端头未按作业规程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4.5m的π型钢梁支护顶板,现场仅在U形棚梁下方打设单体液压支柱支护;8.110308切眼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破坏带,第三循环地质钻孔未探清前方地质情况,未补充措施探清前方地质情况;9.现场检查时,110309采面当班班长骆礼泽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10.行人下山架空乘人装置第126-132#横梁段,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小于0.2m;11.煤矿未掌握二采区1号煤层可靠的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参数等预测资料,自行对二采区北翼1号煤层突出危险性开展区域预测,未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区域预测;12.通风瓦斯日分析工作不到位。2024年11月22日10时17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显示110309采面T1甲烷传感器数值由0.04%跃升至0.44%,通风瓦斯日分析记录分析瓦斯异常原因为“采面割煤速度过快”,实际采面未割煤,分析情况与实际不符
合并对煤矿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拾壹万肆仟元整(¥314,000.00)
314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12-12
7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49号
1.煤矿安全风险辨识工作开展不到位。221015采煤工作面正在过断层,煤矿未针对过断层期间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辨识,提前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2.226变电所内安设有高压电气设备,入口处和硐室内未醒目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硐室入口处未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3.226运输石门11#变压器铠装电缆的钢带无保护接地;4.221015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在用的电缆接线盒、开关未按要求开展防爆性能检查,现场贴的标签显示最近检查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5.221015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第二部带式输送机机头驱动滚筒处未设警示牌,防护栏未完全遮挡机头滚筒处;6.221015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第一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机尾与转载机搭接处,没有照明。
给予警告,行政罚款14万元
14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5-28
8
黔﹝盘州﹞煤安罚﹝2024﹞1358号
1.110308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未按要求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逃生演习(上一次开展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2.轨道下山第二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安设在倾角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未设置防护网。3.1670运输大巷主要风门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风门开关传感器不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4.二采区副斜井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第7#沿线急停保护装置失效。5.抽查110308回风巷掘进工作面2024年2月23日视频监控时发现,司机启动综掘机时,未进行现场安全确认,未撤出综掘机周围人员,违章启动综掘机。
1.责令限5日内改正,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的行政处罚。2.责令立即停止该带式输送机的使用,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3.责令限3日内改正,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4.责令立即停止二采区副斜井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的使用,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5.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元整(29,000.00)的行政处罚。
90009.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4-03-20
9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8号
1101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内的照明电源电压等级为127V,未按规定安设甲烷电闭锁装置,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2024年1月25日,现场检查人员用浓度为1.51%的甲烷标准气样通入110102采煤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显示浓度值为1.53%,1101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内的照明未断电。
停产整顿3日并处罚款壹佰柒拾伍万元整
175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3-06
10
黔﹝盘州﹞煤安罚﹝2023﹞2405号
1.一氧化碳传感器未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2023年12月1日8点班对永久避难硐室(过渡仓)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调校,调校前未调至调校档,导致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达到203.00ppm。
023年12月2日,盘州市能源局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1.一氧化碳传感器未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2023年12月1日8点班对永久避难硐室(过渡仓)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调校,调校前未调至调校档,导致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达到203.00ppm。
20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3-1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