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农场红红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清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3004MA1BH1565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鹤山农场鹤祥小区2号楼3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嫩江市监处罚〔2026〕26号
2012年9月份当事人开始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鹤山农场鹤祥小区2号楼3号门市注册并经营了鹤山农场红红超市。主要是预包装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销售。
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24日在当事人店内检查时发现7袋沟帮子牌“奥尔良风味口袋鸡胸肉”(生产商:北镇市沟帮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9月23日;保质期至:2026年03月22日;净含量:50克)和6袋沟帮子牌“香辣风味口袋鸡胸肉”(生产商:北镇市沟帮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9月23日,保质期至:2026年03月22日;净含量:50克)已经超过保质期依然在货架上销售。
这7袋沟帮子牌“奥尔良风味口袋鸡胸肉”到案发之日已超过保质期2天,6袋沟帮子牌“香辣风味口袋鸡胸肉”到案发之日已超过保质期10天。这两种鸡胸肉都是当事人2025年10月14日在嫩江市鑫洋超市进货的,进货价是2.5元/袋,每样进货一件,一件是10袋。进货时查验了进货商资质,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这两种鸡胸肉的销售价都是3元/袋。
这13袋鸡胸肉货值共计39元。由于当事人是零售食品,无销售账册,无法说清楚上述商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是否销售或的销售数量,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6年3月24日,执法人员给当事人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事实,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品种、数量等;
2.2026年4月1日,执法人员提取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3.2026年4月1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食品经营资格;
4.2026年3月24日,执法人员拍摄的当事人超市牌匾和经营场所照片各1张,证明当事人超市处于经营状态和室内环境;
5.2026年3月24日,执法人员拍摄的当事人超市内过期食品照片8张,证明当事人销售的过期食品种类、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
6.2026年3月24日,执法人员拍摄的当事人店内超过保质期鸡胸肉价码签照片一张,证明当事人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价格;
7.2026年4月1日,执法人员给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进货来源以及品种、数量、价格和销售情况;
8.2026年3月24日,当事人提供的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其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来源;
9.2026年4月1日,当事人提供的进货票据照片1张,证明其进货的时间、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奥尔良风味口袋鸡胸肉”和“香辣风味口袋鸡胸肉”;
2.罚款人民币五百(500)元整。
500.00元
-
2026-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