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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集客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清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5MACRDDAY17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自强东路1039号自强集市2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107交罚〔2025〕716号
2025年12月15日09时15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俭门内临时停靠点,对罗永光驾驶陕 AAG8699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罗永光驾驶该车使用妥妥 E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1人从未央金茂府(南门)到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检查时驾驶员手机显示该订单金额 32.75元。该车所有人陕西集客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陕西集客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将陕 AAG8699号机动车租赁给罗永光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属于首次,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轻。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提供订单截图照片、当事驾驶员提供妥妥 E行主页截图照片、当事驾驶员提供驾驶证及行驶证照片、违规记录查询截图、视频资料、乘客端订单截图照片、网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查询截图等。陕西集客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6
2
陕0112交罚〔2025〕103号
2025年 8月 6日 19时 28分许,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史长青、王宏声在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纺织城地铁站 F口执法检查,发现陕AAG5900比亚迪牌小型轿车正在上客,执法人员向驾驶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询问检查,驾驶人李伟收到高德聚合妥妥 E行网约车平台派单,运输乘客 1人由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地铁口 F口前往东伍村,李伟手机当时显示订单已取消,乘客手机未显示订单金额。行驶证显示所有人是陕西集客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核定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检查现场驾驶员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上执法全程有录像。经查明,陕西集客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知情李伟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并为其提供车辆陕 AAG5900,每月收取租金 3600元,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构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给予警告不得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8
3
陕0107交罚〔2024〕503号
2024年 12月 23日 09时 34分,执法人员韩昭、陈松涛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负一层巡查时,发现黄立辉驾驶陕 AA73887号机动车载客营运,我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依法询问得知,黄立辉驾驶陕 AA73887号机动车通过使用妥妥 E行(司机端)接受系统派单,载客 1人从御笔华庭西门南侧到西安站北进站口,系统结算本趟车费 9.97元。检查现场黄立辉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因当事人违法轻微并得到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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