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韵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童灿春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35732018896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关北二街5号院3号楼1至5层101内1层0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0-16
(2019)京0113民初269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包**
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京恒韵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2-04
2018-10-30
(2018)京0113民初38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7390.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顺南法信镇罚字﹝2024﹞000780号
2024年12月22日15时20分(常量系数0),北京恒韵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旭辉北区妈妈驿站门前(区域系数0),存在乱堆物料的问题。现场发现北京恒韵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在南法信镇旭辉北区妈妈驿站门前堆放杂物若干,占用了公共场所(变量系数0)。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乱堆物料行为。北京恒韵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于检查现场停止了乱堆物料行为,并将堆放物品清理干净。
北京恒韵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乱堆物料行为,影响了市容环境秩序。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500元×(基准系数1+情节系数0)=500元,并综合考虑此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2月23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对北京恒韵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
2024-1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