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浑江区甜果成人用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雯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602MA145F1U2G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铝厂家属楼1号楼2单元102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山市监浑行处罚字〔2023〕35号
我局执法人员在查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调取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吉0602刑初23号后,认为当事人存在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实施下列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第(四)项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230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判断标准:已经造成人身损害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处罚标准:吊销许可证。”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项:“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第(四)项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较大,并且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当事人违法程度属于特别严重,适用特别严重的处罚标准。
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
1、吊销白山市浑江区甜果成人用品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将当事人汪雯彬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
3000.00元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
2023-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