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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太行山水大酒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世英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81090920053E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林州市天平大道99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1-17
(2020)豫0581民初7128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林州市振林区新盛世广告装饰部
林州市太行山水大酒店
林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12-11
(2016)豫0581民初2357号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林州市太行山水大酒店
林州市太行酒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林州市人民法院
2
2016-08-14
合同纠纷
林州市太行酒业有限公司
林州市太行山水大酒店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林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16
2022-02-21
(2021)豫05民终5696号
租赁合同纠纷
林州市太行山水大酒店、张**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
2016-11-17
(2016)豫0581民初2357号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林州市太行山水大酒店与林州市太行酒业有限公司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8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林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7号
2024年5月2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对位于林州市天平大道999 号的林州市太行山水大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大厅电线的敷设不符合规 定,即下发了林消限字〔2024〕第 0042 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2024 年5月24日,我大队复查时,发现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4年5月2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对位于林州市天平大道999 号的林州市太行山水大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大厅电线的敷设不符合规 定,即下发了林消限字〔2024〕第 0042 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2024 年5月24日,我大队复查时,发现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查,你单位在我大队检查后,能够主动整改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目前火灾隐患尚未整改完毕。根据调 查事实及情节,你单位大厅电线的敷设不符合规定在期限内主动整改未整改完 毕,仍继续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 规则》和《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号008之规定,认定你单位的违法 行为属于较轻处罚阶次中责令停止使用的量罚区间,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 查记录》2 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 份,询问笔录 2 份和现场照片 4 张 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林州市太 行山水大酒店责令停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电器线路的行政处罚。
0.00元
林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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