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四季水果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23MA1466WT2D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街道SY00538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3〕36号
经查,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四季水果生鲜超市于2023年4月7日从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信达食品加工厂购进了40袋馇条(制造商:吉林市船营区明国淀粉制品加工厂),进货价格每袋3.3元,在其经营场所内上架销售,至2023年4月13日被调查时止,一共销售了26袋,每袋售价4元钱。该超市经营的馇条(制造商:吉林市船营区明国淀粉制品加工厂)标签标识中的生产许可证号(SP2202011956000122)与该超市提供的吉林市船营区明国淀粉制品加工厂的《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证书编号(吉食坊许字[2020]第220204000002号)不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之规定。
事实:经查,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四季水果生鲜超市于2023年4月7日从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信达食品加工厂购进了40袋馇条(制造商:吉林市船营区明国淀粉制品加工厂),进货价格每袋3.3元,在其经营场所内上架销售,至2023年4月13日被调查时止,一共销售了26袋,每袋售价4元钱。该超市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现场检查时该超市处于营业状态。该超市提供了供货商资质以及厂家(吉林市船营区明国淀粉制品加工厂)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P2202011956000122,许可范围:现场制售:馇条制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证书编号:吉食坊许字[2020]第220204000002号,食品种类及类别: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制品(粉条)],销售范围:吉林市区)。
理由:该超市经营的馇条(制造商:吉林市船营区明国淀粉制品加工厂)标签标识中的生产许可证号(SP2202011956000122)与该超市提供的吉林市船营区明国淀粉制品加工厂的《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证书编号(吉食坊许字[2020]第220204000002号)不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超市涉嫌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2023年4月13日我科室建议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
依据: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四季水果生鲜超市涉嫌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由于当事人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且已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内容:建议免于行政处罚。没收该超市经营的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馇条14袋。
0.00元
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